上一讲我们理清了“道”和“常道”、“名”和“常名”这两组概念,这对我们学习《道德经》非常重要。这一讲我们接着讲:无名,万物之始;有名,万物之母。
为何说无名是万物之始,有名是万物之母呢?
老子说“道恒无名”、“道隐无名”。对于大道(即常道,下文同)而言,它不需要名字,无所谓名称,同样,对于万物而言,同样不需要名字,无所谓名称。故曰:无名,万物之始。
那谁需要名字、名称呢?是人类自己。如果道、万物没有名字、名称,我们就没法认识万物,没法沟通交流,没法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,所以人类就给万物(包括道)命名。故曰:有名,万物之母。
在古人的观念里,名是非常重要的概念,为万物命名是非常重要的工作。举几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。
《管子》曰:“物固有形,形固有名,名当,谓之圣人”。什么意思呢?
就是每一个具体的事物,都有其固有的形与质,性与命,它的名称,要最大限度地反映事物本体的性质、内在联系、运动规律及必然性,做到这点就叫“名当”。能做到这一点的人被誉为圣人。《道德经》曰:“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当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”。“制名”,能够让名与实相符,那就是圣人。
关于“名”,大量中国古代文献中有很多的记载及论述,如《管子》、《黄帝四经》、《尸子》、《韩非子》中都有大量论述,这里稍作总结以飨读者。
1、《管子》曰:“言不得过实,实不得延名。估形以形,以形务名,督言正名,故曰圣人......名者,圣人之所以纪万物也。”
2、《管子》曰:“凡物载名而来,圣人因而裁之,而天下治。实不伤,不乱于天下,而天下治。”
3、《管子》曰:“原始计实,本其所生。知其象则索其刑(通“形”),缘其理则知其情,索其端则知其名......是以圣人之治也,静身以待之,物至而名自治之。正名自治之,奇名自废。名正法备,则圣人无事。”
4、《管子》曰:“名实相生,反相为情。名实当则治,不当则乱。”
5、《黄帝四经》曰:“故同出冥冥,或以死,或以生,或以败,或以成。祸福同道,莫知其所从生。见知之道,唯虚无有。虚无有,秋毫成之,必有刑名。刑名立,则黑白之分已。故执道者之观天下殹,无执殹,无处也,无为殹,无私殹。是故天下有事,无不自为刑名声号矣。刑名已立,声号已建,则无所逃迹匿正矣。”
6、《黄帝四经》曰:“天地立名,万物自生,以随天刑。天刑不偾,逆顺有类。”
7、《黄帝四经》曰:“名功相抱,是故长久;名功不相抱,名进实退,是谓失道,其卒必有身咎。”
8、《黄帝四经》曰:“名实相应则定,不相应则争。物自正也,名自命也,事自定也。三名察,则尽知情伪而不惑矣。”
9、《黄帝四经》曰:“名正者治,名奇者乱;正名不奇,奇名不立。”
所以,“名可名,非常名”,其所蕴含的道理非常深刻。一是告诉我们人类永远不可能靠“名”把本体之“常名”描述清楚,但可以无限接近。二则是告诫世人,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必须尽可能100%的忠实于本体,名必须客观地、忠实地反应客体的必然联系、内在规律。科学研究所做地不正是“制名”的事情吗?如果名不符实,实践活动终将失败。